剛開始的時候,愛是甜蜜的.
愛太久、太深,漸漸地,愛變得苦澀.
直到對方終於提出分手…
才發現,愛,已經變成一種習慣.
有些人,因為愛得太深,不願意放手.
他們寧願親手把心愛的東西摧毀,也不願意雙手奉人.
愛,到了那個時候,其實已經變成恨…
另外一些人,他們願意放手.
但他們不再是朋友.
視而不見,錯,應該是乾脆不見.
眼不見為明.
可是,這樣算不算逃避?
比起前者,那一種人比較懂得去愛?
還有一些人,放棄了愛.
他們害怕受到傷害,而選擇不要愛.
當愛來到他們面前的時候,他們拒絕接受.
越害怕受到傷害,到頭來受到的傷害會不會越大?
愛,無所不在.
你永遠不會知道怎麼及時應對.
當你感覺危機重重的時候,已經來不及了.
愛,是一種可怕的情感.
是上帝給與我們最複雜的感覺.
不懂得愛的人,可能會傷害別人、可能會傷害自己.
愛,太難了解了.
neuron80
1 9 月, 2004我也一样无法了解爱的意义。
free_mil
1 9 月, 2004爱死了